对于很多货车司机来说,2021年起可不好受了,因为超载货车真的不给上高速了!别以为指南君开玩笑,接下来就给你们说一说超限超载新规定吧。
超限新规定一公布,超载货车心凉了一大截
从2020年1月1日零时起,超载超限货车将禁止驶入高速公路,全国高速公路入口均设立了不停车称重检测。届时,已办理ETC的货车将以车辆OBU内存卡的最大允许总质量数值作为判定该车辆是否超限超载的依据。
另外货车高速将按轴收取通行费,取消计重收费,一方面鼓励货运企业节约运输,另一方面提高高速公路的利润效率。其中两轴载货汽车车长小于6米且总质量小于4.5吨的为1类货车;车长大于等于6米或总质量大于等于4.5吨的为2类货车;三至六轴货车分别为3类、4类、5类和6类。
除此之外,货车超限不仅仅从车货总质量来判定,还将从车货外廓尺寸来判定,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均属于超限:
(一)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;
(二)车货总宽度超过2.55米;
(三)车货总长度超过18.1米;
(目前重点是对车货总质量进行称重检测,对于车货外廓尺寸超限行为,在部署工作开展前,不对车货外廓尺寸进行检测。相关情况,指南君将持续关注报道)
超限超载处罚/扣分规定:
(一)载物大于核定载质量30%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,一次扣6分;
(二)载物大于核定载质量但未达30%的,一次扣3分;
(三)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未超过4.2米、总宽度未超过3米且总长度未超过20米的,可以处200元以下罚款;
(四)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未超过4.5米、总宽度未超过3.75米且总长度未超过28米的,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;
(五)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.5米、总宽度超过3.75米或者总长度超过28米的,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;
(六)车货总质量超过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,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,予以警告;超过1000千克的,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,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;
(七)有前款所列多项违法行为的,相应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应当累计,但累计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。